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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8 14:4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城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定政办秘〔2009〕106号)文件精神,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县今年暑期计划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补充到县城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实施监督。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教师7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学40名、幼儿园10名。具体选调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定远县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选调办法
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调。
五、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教学一线工作。
2. 任教满三学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4. 具备合格的教师资格证。
5. 选调初中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小学、幼儿园岗位,须专科及以上学历。
6. 身体健康,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
(二)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获得者。
2. 县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 教学基本功比赛或优质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1次及以上。
5. 近三学年以来,至少有一学年班主任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现仍在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教师。
2. 按照定教﹝2014﹞10号文件的规定,2021年度调动的教师及2022年已申请并同意参加县内外公开招考或调动的教师。
(四)其他要求
1.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学、教专业”必须一致;报考其它学科岗位“学、教专业”不一致的,有报考学科三年任教经历者方可报考。
2. 选调初中教师须为在编在岗的高中或初中教师;选调小学教师须为在编在岗初中或小学教师;选调幼儿园教师须为在编在岗幼儿教师。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定远县教体局三楼会议室。
3. 报名时须提供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报考者年龄、学历及专业、任教年级学科、班主任经历、编制、获奖等情况,校长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照4张。
4. 网上下载并填写《2022年定远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缴纳笔试费90元。
5. 报名截止,某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2︰1,将减少该学科选调计划数至比例达2︰1为止。核减的计划数根据其它学科报名情况调剂使用,并于笔试前补充公告。
6. 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选调资格,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和报考者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试
1. 笔试时间:(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8月13日上午:8:00—10:00《学科专业知识》。
10:30—12:00《教学设计》。
8月12日:报考人员持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教育体育局人师股31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 笔试科目内容
按报考学科参加笔试。《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卷面分均为100分。命题范围:报考各岗位的试题以各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为依据,不指定参考书目。教学设计考试卷面将提供某一课题具体内容,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考场。
3. 笔试成绩计算
按《学科专业知识》占50%、《教学设计》占5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依次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学设计》成绩、职称高低、学历高低确定,学历依然相同,采取加试方法确定选调人选)。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4. 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师德师风、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经考察合格的初选人员名单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选调教师。
(四)择校
选调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在上述网站公布)到教体局六楼会议室,分学段学科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因考察、公示、未按期择岗造成缺额的,在同学科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编制调整、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选调教师到调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重新核定,如有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只聘用到该职位的最低等级;如无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须低聘到下一职级)。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任教学校。